实习期结束后设立试用期是否合法,需要区分劳动关系阶段并综合法律条款进行判断:
一、实习期与试用期的本质区别
1、实习期性质
实习属于在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阶段性活动,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无需缴纳社保。
2、试用期性质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需在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后约定。其期限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如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最长6个月。
二、合法性判定标准
1、允许情形
若实习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长度符合法定上限(例如3年合同对应≤6个月试用期),则合法。
2、禁止情形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或以延长试用期为由变相降低待遇,均属违法行为。
三、实务操作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建议签订实习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正式入职时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需明确载明;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结:实习期结束后首次约定试用期且符合法定条件时合法,但需确保劳动关系建立后仅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