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离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要求及条件。深圳律师整理如下:
一、申请时间要求
1、全国通用规则
原则上需在离职后60天内提交申请,从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次日起计算。
例如:6月1日离职,最晚需在7月30日前完成申请,否则可能视为放弃资格。
2、地方特殊政策
北京、上海等地要求45天内办理,深圳、杭州等地允许90天内申请。
无锡征地失业人员可延长至90天(从政府出具相关文件之日起计算)。
3、特殊情况
因不可抗力(如大病、疫情)错过期限的,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延期。
人社部已取消60天限制的说法仅适用于部分地区,多数地区仍需严格遵守时限。
二、核心申领条件
1、非自愿离职
包括被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倒闭等情形,主动辞职或严重违纪离职不符合条件。
离职证明需注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2025年新政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6个月申领)。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累计。
3、失业登记与求职承诺
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办/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承诺积极求职。
三、补充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月份计算
若当月15日前离职且社保已停缴,可当月申请;15日后离职需次月申请。
2、发放时长与标准
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领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具体金额与地区经济水平挂钩(如北京按缴费年限分档发放)。
3、申领流程
线上:通过国家社保平台或地方人社APP提交材料(身份证、离职证明等)。
线下:携带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次月20日前后发放至社保卡账户。
深圳律师建议联系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区号+12333)确认具体时限及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