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劳动者离职时未休的年休假应当依法折算为工资,具体规则深圳民商律师解答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的应支付3倍日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离职时未休年假的天数需按当年度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无需支付。
二、具体折算规则
计算公式:应休未休天数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全年应休天数 - 已安排天数;
示例说明:全年应休5天者若在6月30日离职(已工作181天),则应折算为:(181÷365)×5 ≈ 2.48天 → 实际支付2天。
三、工资计算标准
日工资基数 = 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 ÷ 21.75天;
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 × 未休天数 × 200%(因正常工资已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四、特别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放弃年假权利,此类约定无效;
离职结算时应主动主张权利,未及时申请可能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