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辞职,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深圳律师的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或员工不续签)
1、公司不续签:
若公司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N倍工资,N=工作年限)。
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即终止。
2、员工不续签:
如果员工主动不愿续签,且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如薪资、岗位等),员工无需提前30天通知,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但出于职业操守,建议提前与公司沟通。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未续签书面合同)
如果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工作且公司未提出异议,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
员工若想辞职,需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
公司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的,可能需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个月未签的情形)。
三、特殊情况
1、服务期协议:
如果劳动合同中包含服务期条款(如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即使合同到期,员工未满服务期辞职的,可能需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
若员工离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即使合同到期终止,也需遵守相关约定(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深圳律师总结:是否需要提前30天辞职?
员工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情形 | 员工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 |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 | 否(直接到期终止) |
合同到期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是(需提前30天通知) |
试用期内辞职 | 提前3天通知(无需30天) |
深圳律师建议:
如果合同即将到期且不想续签,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公司,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若公司未及时处理续签,保留工作记录(如考勤、工资条)作为证据,防范法律风险。
遇到复杂情况(如服务期、竞业限制等),建议咨询劳动仲裁部门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