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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2025-08-04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认定规则深圳律师整理如下,需结合合同内容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一、原则上有效(主流规则)

1‌、不因超范围直接无效

《民法典》第505条明确规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应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及合同编具体规定判断

示例:普通商品买卖、租赁等无特殊许可要求的合同,超范围仍有效。

2、立法演变支持有效性

旧规(失效):《民法通则》认定超范围经营即非法,合同无效

现行规则:《民法典》吸收司法解释精神,确立“原则有效、例外无效”标准


二、例外无效的情形

若合同违反以下强制性规定,则无效:

1‌、国家限制经营‌(如金融、证券业务)

2、特许经营‌(需许可证行业,如烟草、危化品)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如毒品、珍稀动物交易)

:无效后果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三、实务处理建议

‌情形‌‌合同效力‌‌法律依据‌

普通商品/服务交易

有效

《民法典》第505条

涉及特许/禁止类经营

无效

同上 + 强制性规定

相对人明知超范围仍签约

可能无效

善意相对人保护规则

深圳律师关键提示‌:

审查合同内容‌:重点排查是否涉及特许/禁止领域

行政责任风险‌:超范围经营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但不必然影响合同效力

补救措施‌:及时变更经营范围或补办许可证可降低风险


深圳律师总结:合同效力核心取决于‌内容合法性‌而非经营范围,仅在违反国家专营/禁止规定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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