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就医购药骗保并非法倒卖“回流药”。深圳刑事律师结合李某诈骗案解析如下: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李某通过网络,以返还一定比例钱款为诱,获取他人医保账户信息,冒名就医购药并低价转卖,从而套取现金。李某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医保统筹基金9.3万余元。王某则多次通过非法渠道在李某处购买“回流药”,累计支付购药款16.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买药品,骗取医保统筹基金,并非法倒卖药品,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二人均认罪认罚且退缴赃款,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典型意义】
警惕“冒名就医、倒卖药品套利”的骗局。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蚀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或冒用他人名义就医。广大参保人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医保卡及电子凭证,不转借、不出售、不泄露密码。守牢医保基金的防火墙,就是加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