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防卫过当行为?
首先,防卫过当必须是明显地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的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
其次,要求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及其他严重损害。
这一规定表明,对防卫人防卫行为是否超过限度在认定时要有一定的宽容度,不能简单要求一一对等。即使防卫行为客观上超过了一定限度,但对加害人的损害尚未达到重大损害程度的,也不以防卫过当追究。
二、防卫过当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由于防卫过当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明显超出正当防卫所必需的防卫强度造成的,且属于重大损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对防卫过当的行为是否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动机是出于正当防卫,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也小于其他故意犯罪。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处罚也应当有所区别。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