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款方面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深圳建筑工程律师整理如下: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违约纠纷。这种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法律相对简单。主要原因是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表现为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有支付能力但故意拖欠。
2、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在分包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导致发包方不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后,发包方不予答复或不认可,导致工程款结算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在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有要求或承诺,但实际使用合同外的建材导致结算纠纷。
5、合同违约的争议。包括逾期竣工、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擅自更改设计等导致的违约金纠纷。
6、工程量纷争。工程合同生效后工程量增加未能及时记录或沟通不足导致的纠纷。
7、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建筑原材料价格波动超出预算导致的纠纷。
8、质保金纠纷。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和扣除引发的纠纷2。
9、延误工期引起的工程款拖欠纠纷。因延误工期导致的违约金和工程款拖欠纠纷。
10、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纠纷。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的施工合同纠纷。
这些纠纷不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还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和合同执行问题。因此,预防和及时解决这些纠纷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至关重要。